
(吉隆坡3日讯)随着国内对霸凌事件的忧虑不断升温,国会下议院今日正式三读通过2025“马来西亚霸凌法规”,这是我国首次以独立制度处理霸凌纠纷。根据法案,新设的反霸凌仲裁庭将拥有强制裁决权,可责令施暴者支付最高25万令吉的赔偿金,以弥补受害者的医疗与治疗费用。

首相署(法律及体制改革)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,仲裁庭可按照个案情形灵活裁定赔偿金额,并强调当施暴者为未成年人时,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承担责任。她认为,这将促使家长更加重视子女的行为,不再将所有责任推向学校。
根据法案第43条,赔偿范围广泛,涵盖住院、专科治疗及其他必要费用,而第43(e)则补充父母需为子女承担的额外补偿,最高同样为25万令吉。

政府表示法案将先覆盖18岁以下人士,作为“第一阶段”,待明年检讨后再把保护对象扩大至大学生和18岁以上群体。该法案引起27名议员讨论,象征霸凌议题已成为国家重要社会议题。

